找產品 找資訊
經研究,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、商務部、海關總署《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出口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國質檢食聯〔2008〕17號)廢止,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。
特此公告。
質檢總局 商務部 海關總署
2016年2月2日
本文關鍵詞:
電話:4006-099-690 手機:15810687836 公司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海淀區中關村和盛大廈